一、起草背景
按照中办、国办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》和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,每年3月1日之前,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,并以区委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,由其统一报送市委、市政府,并在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。这既是每年国家、省、市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,同时也是长春市绩效考核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。
二、主要内容
报告共分四个方面内容。
第一部分: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
包括六方面内容:一是严谨求实为依法决策把关,二是严格规范推进公正文明执法,叁是多措并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,四是维护法治社会尊法崇法和谐稳定,五是整合资源高效化解争议纠纷,六是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。
第二部分: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
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,二是建设水平还有不足,叁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。
第叁部分: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
一是高位统筹谋划部署,二是以学促能提高认识,叁是动真碰硬直达痛点。
第四部分: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
一是压实责任,推进法治思维提升新层次,二是突出重点,推进法治环境呈现新面貌,叁是优化机制,推进基层治理达到新水平。